代理词审判长、审判员: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接受广西桂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,指派本人作为其二审诉讼代理人,参与本案,发表如下代理意见:一、合同工程价款的确定。本案合同尽管约定了中标... 查看详情 >>
辩护词审判长,审判员:广西律师事务所黄华勋律师担任被告人廖X芳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的一审辩护人,发表以下辩护意见:一、本案被害人的行为严重过错在先。1、被害人没有取得合法的承包资格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:2006年4月,X安县X东村王某等4户,经过公开投标,承包了本村400多亩的山林地,并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,从事果树、林木经营,承包期15年。2014年10月,X东村委会以承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刘X芳是X安县板东村3组的农民,于1990年3月与邻近的五山村村民王某结婚。婚后生有一子。刘X芳结婚后,户口没有迁出,一直在村内生活。1995年X安县统一调整土地时,板东村委会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简介:2010年3月,保利石场与X县山南村民组签订山地承租合同,租用山南村民组80多亩的山地5年从事石头开采。2013年6月,山南村民组发现保利石场超越合同规定的面积开采,并私... 查看详情 >>